(一)工作对接。负责跟学校教务、质管、评估、科技等职能部门工作对接。
(二)制定文件。制定和完善学部的教学和科研文件的实施细则。
(三)专业建设。承办学部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事务,组织制定学部专业建设规划、新专业申报、制(修)订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(课程大纲)等。
(四)日常教学管理。学生选课管理、组织课程教学(含实验实习教学)、教材图书荐购、考务管理、成绩管理、教学资料归档、教学检查、教学质量监控、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等。
(五)学籍管理。组织转专业工作,审核学生学业资格,办学学生休(复)学、留(降)级、学籍延展与异动等手续。
(六)竞赛组织。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能力比赛、教研活动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。
(七)项目管理。组织教改研究项目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科技项目的申报、实施、检查、验收(结题或鉴定)。
(八)奖励申报。组织教学或科技成果奖或其他荣誉奖的申报。
(九)信息统计。核算、统计和报送教师工作量等核心数据。
(十)其他工作。完成上级职能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